私吞南瑶宫519万香油钱 「吃斋念佛」女职员下场惨了

彰化市南瑶宫周姓办事员,从2017年2月3日起至2020年11月23日,累积侵占519万余元,彰化地院审结,依公益侵占罪判处3年10月有期徒刑。(本报资料照片/吴敏菁彰化传真)

彰化市南瑶宫周姓办事员,担任保管、办理各类款项之收入解缴入库业务,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差额或侵占全数款项的方式,从2017年2月3日起至2020年11月23日,累积侵占519万余元,彰化地院审结,依公益侵占罪判处3年10月有期徒刑。

2年前爆发周女侵占香油钱,掀起哗然,彰化检方指挥廉政署中部调查组搜索彰化市公所寺庙室,调阅相关资料,并传唤3名证人及周女进一步厘清案情,依贪污治罪条例将周女列被告,以2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

据了解,周女平日吃斋念佛,工作认真,1984年就进南瑶宫,至2015年依宫庙管理法将在南瑶宫工作的时间长达38年,纳为正式职员,2020年公所核帐人员查出其中帐目不对,发现民众寄达南瑶宫之现金已开立收据却未纳入公库,市长林世贤也主动公布,这起弊案事市公所主动发现、主动揭弊。

周女自首也坦承先生吸毒入狱、出狱后酒驾、2015、2016年间中风,育有1女,遇人不淑、缺钱恐急,一人担起家庭经济,才会犯罪。

判决书指出,周女负责办理彰化市公所管理的南瑶宫之赛钱箱开启作业签办、油香等各项收入缴库、信徒捐赠金牌造册缴交及各类物品设备请购等业务。南瑶宫来自民众捐献之油香、太岁灯、光明灯、文昌灯等款项收入,应办理缴入彰化市公所寺庙专款户内。

南瑶宫服务台人员收取各类款项后,即于当日或翌日将现金交给周女点收并持有保管,周女至迟应于一周内将各类款项依类别存入彰化市公所申设的寺庙专款户内,次月初再行制作南瑶宫各类款项收入解缴报告表,并连同银行资料及收据等交给负责寺庙各类收入查核的黄姓寺庙办事员,经确认无误后,逐级上陈核阅,完成公款收入程序。

但周女因常年保管及办理各类款项之收入解缴入库业务,且知悉黄业务繁忙,竟利用公务上收取南瑶宫服务台人员所交付各类款项之现金而持有之机会,擅自以侵占差额或侵占全数款项之方式,用以支应个人生活开销。后来事事迹败露,遂主动至廉政署中部地区调查组陈明犯行并愿意接受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