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退场条例》闯关 教团反对「假退场、真图利」
在少子化浪潮下,许多私校面临退场。(本报资料照片)
立法院正在进行临时会,具高度争议的《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也排入议程,对此,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与高教工会今天发布联合声明,坚决反对「假退场、真图利」,要求国会严审《退场条例》。
全教总与高教工会指出,私校退场攸关社会公义与师生权益,呼吁朝野委员为全民公产把关,确保《私校退场条例》回归到初始所应揭橥的「公共化」精神,让国家上千百亿经费挹注到私校的公共资源与资产,在未来退场过程中,得以真正回到公共教育领域。
为确保私校退场的公共性,并避免《退场条例》成为图利特定人士的后门,全教总与高教工会提出五点要求:
一、慰助金发放应包含「预警」学校的非自愿离退教职员,以及「退休慰助金」要比照资遣慰助金。(第17条)
二、应增列「将全部财产捐赠政府、退场基金、公立学校」作为解散方式,也就是「先捐赠,再解散」。(第21条第1项)
三、条例实施前已全面停招停办但还未解散之学校,应准用退场条例各条规定,特别是:慰助金,停招后全面改组董事会。(第21条第4项、第5项)
四、专案辅导学校不得改制、改办、合并。(第24条)
五、退场审议委员会与查核小组应增置教师组织与学生代表。(第5条、第9条)
全教总与高教工会提醒,私校退场兹事体大,审议中的《退场条例》版本内容殊异,在朝野协商时极有可能出现相互妥协与利益交换之情事,如若最后通过之版本无助于落实公共性,全教总与高教工会建议临时会不应轻率通过《退场条例》,以确保教育公共性与师生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