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有条件合宪 谢龙介:假释出来先和大法官说谢谢

立院总质询。(摘自国会频道)

宪法法庭上周五针对死刑做出有条件合宪判决,不过限缩条件遭批迈入「实质废死」。国民党立委谢龙介今日痛批大法官侵犯立院职责,高呼他宣告大法官解释违宪,做出合宪判决却绕来绕去,其实实质废死,只为配合民进党挽救选票,不满违逆8成民意。他也提到,未来那些被判处无期徒刑,要被假释的人要被放出来时,就该放到司法院,让他们去和大法官道谢。

立法院今日继续进行行政院施政报告总质询。针对上周五宪法法庭对死刑做出的限缩条件合宪判决,谢龙介询问,宪法现在是否为五权宪法?卓荣泰回复,是。

谢龙介质疑,那为何大法官要去侵害立法院职责?是吃饱太闲?「我在这公开宣告大法官的解释违宪」,痛批大法官不听百姓的声音。他说,大法官解释最终就是要让死刑是违宪的,他讽道,不愧是精英中的精英,先说死刑合宪,接下来绕来绕去,要三审,11名法官同意,若照此解释,未来没一个会死,台湾现在已经进到实质废除死刑。

谢龙介痛批,要那么假干嘛?「奥梨子假苹果」。另外询问,目前是依据什么法律关押这些死囚?法务部长郑铭谦回复,「监狱行刑法148条」。谢追问,有关呀期限?郑答道,没有。谢再问道,这些案子是否可提起非常上诉?是否有可能被最高法院撤销发回?郑表示,还要由最高检察署审核,但坦言有可能被撤销。

谢龙介接着说,那届时这些犯人的状态变成不确定,还能继续收容他们吗?郑则说,要回到送送法的羁押制度。谢询问,那届时若最高法院不同意羁押,是不是代表他们就被放出来?这些都是穷凶极恶的人,大法官却说他们罪不至死,「可恶」!

谢龙介表示,那些被杀害的60几人的人权在哪?若要提到两公约,那为何无期徒刑就不用全部法官同意?说穿了就是为了配合民进党要挽救选票,不违逆民意,却解释得不清不楚。

谢龙介续指,目前37名死囚中,有人已经关了20几年,快满无期徒刑服刑25年申请假释的期限了,若未来再次审判没有获得法官一致决,犯人恐将能申请假释。且37人中,也只有5名有经过三审言词辩论,也就是说有32人不能判死。本判决伤害台湾人感情太深,若要说人权,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所有刑事案件都要三个法官同意,这样法才有一致性。痛批难道死刑犯有人权,有期徒刑没人权?

谢龙介认为,关于死刑应该回到立法院,由立院制订新法,更大酸,未来这些死刑犯要再诉,重判判处无期徒刑的要被放出来了,要放去哪?先放到司法院,叫他们去和大法官道谢,感叹这对那些被害者而言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