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病残猪遭判当选无效 花莲玉里镇长提上诉

花莲县玉里镇长龚文俊(右)去年选举遭指控用猪头、猪只行贿,被判当选无效,他17日喊冤称送出的猪头和猪只都属于「废弃物」。(王志伟摄)

花莲县玉里镇长龚文俊被指控去年选举期间送猪头、猪只、酒水向原住民部落行贿,民事与刑事庭都判当选无效。龚文俊17日在律师陪同下出面否认行贿,他强调自己养猪多年,猪只头部、脚受伤就必须淘汰,属于无价「废弃物」,赠与行为也行之多年,不是为了选举买票。

61岁龚文俊为国民党籍,曾任花莲县议员、玉里镇长,2018年连任镇长失利,去年再战镇长胜选,但选举期间遭指控送部落头目猪头、猪只及酒水行贿被起诉,选后被判当选无效、依选罢法交付贿赂罪判刑5年、褫夺公权6年,目前停职中。

面对控诉,龚文俊昨由辩护律师简灿贤陪同出面否认买票,他指出,养猪养了40年,数十年来为避免浪费,会把脚受伤、体重不足等无出售经济价值的伤残猪只送给有需要的人,非选区才送却成了贿选买票物品。

龚文俊表示,过去猪头下腭会拿去做齿模,猪头是试验后的残料,脚受伤的猪因体重不足,有细菌感染疑虑须淘汰销毁,皆属无价料,这些废弃猪只若没人需要,会依照事业废弃物处理且还要付费,长年来都会询问有谁需要,对收受的人来说为处理猪只反而是负担,也非有价的赠礼。

不过,龚文俊强调,法院判决内文多处把废弃猪只都写成「猪肉」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简灿贤说,检调监听长达9个月,查无金钱买票也无致赠贵重物品,而是2颗残料猪头、1只伤残猪,且是民众主动索取,不是龚文俊主动提供,既没有屠宰价值也不是金钱,却能被判5年重刑,认为原审判决有重大错误,将继续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