诵经维生却毒诱性侵人妻拍片 男遭重判
彰化县38岁傅姓男子去年1月以金钱、免费毒品,利诱1名少妇一同吸毒寻欢,并窃录下多支猥亵与性爱过程影片「与婆爱」、「婆让我爽爆」留念;少妇去年8月间提告,彰化地院审理后依强制性交、强制猥亵罪等,重判傅男应执行6年半;妨害秘密罪则另处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傅男经常与友人人妻一起施用毒品,因觊觎对方肉体,去年1月30日两人在住处吸食毒品,傅男坐在躺椅上突从后方环抱她,迅速脱掉自己内裤「露鸟」,并以会给钱为诱因,哀求发生性行为,遭两度拒绝后,傅男不顾反抗先后以手指、生殖器强制性交得逞。
去年3月19日,傅男又百般拜托人妻帮他手淫,偷拍影片以「婆让我爽爆」存档;4月18日则是未经该女同意,掀起她上衣、以生殖器磨蹭背部,偷拍存档「婆让我爽死」;6月23日偷拍二度帮他打手枪,存档「婆让我超爽」。
接着7月间傅男见人妻用毒后昏睡,又色心大发动手掀其上衣亲吻胸部,正要强脱外裤时惊醒反抗,偷拍下的过程与人妻裸露胸部、私密部照片,以「与婆爱爱」存档,所有性爱影音都存在傅男2台平板电脑中。
少妇将性爱毒趴、遭傅男窃录私密部位与性爱影片威胁等事告知父亲,全案才东窗事发,少妇丈夫与友人愤而前往傅男住处要求交出平板,少妇提告、夫妻俩离婚收场。
判决书提到,去年12月少妇出庭应讯时,坦承被告都会请她用毒,因此同意让傅男拍她穿内衣的性感照,也因傅男不断拜托才会同意帮他打手枪,她强调知道施用毒品是错的、会改进,两人吸毒部分另由彰化地检署检察官另案侦办中。
承审法官曾在法庭上追问少妇,为何傅男两次拜托帮打手枪,她都没说话直接帮忙,但性交部分也有拜托,却说不要?被害少妇当时回答「因为我有老公。」认为自己身为有夫之妇,不能与傅男「插入」性交,但打手枪比较没关系。
法官审酌,傅男仅国小毕业、平日为无证照诵经法师,对女子强制性交、强制猥亵,并窃录其隐私部位,严重侵害女子权益,造成被害人心理、精神创伤难以平复,在侦查、审理过程中数度激动流泪,甚至与先生离异离婚,故作上如上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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