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之乱」逮10人只起诉1人 今判赔8千元+1台萤幕和解
松山之乱喧腾一时。(资料照)
喧腾一时的「松山之乱」案,唯一被依毁损公物起诉的徐权,19日前往台北地方法院出庭,法官讯问前安排调解程序,徐权与中仑所员警达成调解,赔偿8000元及1台萤幕,庭末,法官谕知全案仍待合议庭评议后,才会决定是否改简易处刑判决。
今年4月16日时任松山警分局督察组教官杨忠莅酒后与徐权等10人起冲突,徐等人追逐杨冲进中仑所,因找不到杨,大声咆哮,徐权抄起铁椅,砸坏值班台的警用电脑萤幕;副所长颜敏森闻声察看,上前压制徐,并与其余员警合力把10人驱离至派出所外。
前中仑所长许书桓因怕损及惹祸教官杨忠莅颜面,接受巡佐傅荣光建议,刻意删除监视器96秒画面,涉犯灭证罪,打脸警方「误删」说词,北检给许、傅2人缓起诉处分,命2人各支付公库15万元及接受4小时法治教育,全案仅起诉砸坏电脑的徐权1人。
徐权19日与值班警员在北院安排下已达成和解,他步入法庭后承认犯罪,也愿意赔偿早已买好的同款电脑萤幕作为赔偿,警员表示仍需请示派出所如何处理,庭末法官谕知候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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