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澳港官员用「中元普渡」名义索贿 判决撤职惩戒
苏澳港营运处督导方硕堂及工务科技术员王国铭,利用监督台风灾害整建等工程招标,接受厂商招待到酒店喝酒寻欢,王男还藉中元节普渡之机会向业者索贿1万5000元,惩戒法院昨判决将方撤职并停止任用1年,王撤职并停止任用3年。
方及王男协助工程查核、验收、结算及请款,他们利用工程查核及验收结束之机会,接续业者招待到酒店饮宴,王国铭并收受数万元贿款,且王男还藉中元节普渡之机会,向业者诈取1万5000元。
刑事部分,去年台湾高等法院审酌方硕堂、王国铭身为公务员,本应体念所享俸禄乃民脂民膏,当竭尽心力为民服务,竟不思廉洁自持数次收贿,考量王国铭犯后已经坦承,并自动缴回部分所得财物,将他判刑12年,而方否认犯行但涉案情节较轻,判刑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