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妈栽了 妨害公务判8个月

台南市知名的「检举魔人」苏姓妇人(著白衣)犯5件妨害公务执行案、1件侮辱公务员案,被台南地方法院合并判刑8月,得易科罚金。(本报资料照片)

苏大妈争议事件簿

全台知名的「检举魔人」栽了!台南苏姓妇人因长期讽刺、辱骂警察等公务员,还不断报案检举,2年来滥诉高达1400多件,26日被台南地院认定目无法纪、蔑视体制,针对起诉的5件妨害公务及1件侮辱公务员案判刑,合并应执行8月,可易科罚金24万元,可上诉。

「大快人心!」昨得知52岁「苏大妈」遭判刑,台南警界一片叫好。苏被台南公部门及部分宫庙视为头痛人物,曾因积欠多期房租,遭法院强制执行搬出,事后协助执行的警方,还获民众赠送「惩奸除恶」、「无惧鲁小小」等花圈;苏也成为白沙屯拱天宫首位永久不受欢迎人物,多件官司缠身。

判决指出,苏从2018年1月至2020年3月20日,检举或申诉员警渎职案件共有288件;2014年1月至2020年3月20日,警方110勤务指挥中心受理她与他人纠纷的报案纪录更高达1192件。其中,员警被检举或申诉,几乎都是处理未如她意,或没听从她指挥或命令。

苏被判决案件,包括大闹安南区果菜市场、在卫生局办公室借故刁难公务员、在永康警分局复兴派出所嘲讽员警、大闹健保署南区业务组、侮辱健保署南区业务组人员、侮辱南市警四分局华平派出所员警等6案。

法官指出,苏明知公务员依法执行公务,仅因不愿配合,即以轻蔑令人难堪的言语嘲讽,或以申告渎职威胁,长期滥行申诉或检举,让员警因行政或司法调查疲于奔命,实是对国家公权力最严峻侵害,若是轻纵,无异鼓励仿效,终将瓦解现行公权力及法律秩序,因此将她判刑8个月,可易科罚金24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