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丹紅案津棧負責人遭押不服 提抗告遭駁回

苏丹红辣椒粉掀起食安风暴。联合报系资料照片/记者曾原信摄影

这起重大食安事件,包括李男、吴姓、谢姓女员工本月9日讯后遭高雄地检署声押,高雄地方法院裁定李男新台币80万元、吴女与谢女各20万元交保。雄检提出抗告,高雄地院13日改裁羁押李男、吴女,谢女改以25万元交保。

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发布讯息表示,李、吴2人针对原审裁定「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受授物件」提出抗告;另外,检察官针对谢女原审裁定「缴交新台币25万元后释放命不得接触其他被告及证人」提出抗告,经合议庭二审裁定抗告驳回。

检方调查,47岁李男涉嫌以亲友挂名为负责人,在台湾成立津栈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佳广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龙海同记食品有限公司等多间公司,并在中国成立同名龙海同记食品有限公司,由中国公司进口原料到台湾加工。

李男为台湾公司实际负责人,在中国成立的公司由49岁吴女、41岁谢女等人分别担任仓管、品管及会计人员。李男先以中国公司名义向中国农村收购制作辣椒粉原料,进行初步加工后,再出售给由李男负责的台湾公司,并在国内进行第2次混料加工后出货下游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