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花公路落石砸车驾驶撞山壁不治 家属提告国赔败诉

台湾高等法院民事庭。(本报资料照)

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2022年2月24日驾驶白色福斯休旅车从花莲北上,刚出崇德隧道不久,就被从地面弹飞的落石击中,因石块恰巧砸到驾驶座,导致车辆失控自撞山壁,送医不治身亡。李男的4名家属提告请求国赔共875万4168元,主张交通部公路局东区养护工程分局于施作边坡挂网与锚筋灌浆工程防护时,未连续施作导致这起事故。宜兰地院判决家属败诉,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认为边坡管理并无欠缺,今(24)日驳回家属上诉。可上诉。

李姓男子的4名家属主张,台九线162K+850、162K+950路段于2020年1月间已发生南下车道上边坡土地坍滑灾害,但交通部公路局东区养护工程分局于施作边坡挂网与锚筋灌浆工程防护时,未连续施作,致李男于2022年2月24日下午5时26分驾车行经该路段北向车道时,有浮石自162K+900至163K路段未施作挂网的边坡处掉下,自地面反弹后击破车前挡风玻璃,该车辆失控撞击南向车道边坡,李男因头部遭受重击头颅变形,送医不治死亡。

二审认为,台九线162K+850、162K+950路段于2020年1月发生灾害后,交通部公路局东区养护工程分局即编列预算,大面积施作边坡挂网与锚筋灌浆工程,于2022年1月17日进行检讨时,未见边坡有无明显不稳定征兆,考量其在事故附近有设置警告标志提醒用路人随时注意落石,而在人力、预算局限下,也无可能期待其就苏花公路毫无缺漏的铺设边坡挂网,自难仅凭其未连续施作边坡挂网,即认其就边坡落石防范管理有欠缺。

交通部公路局东区养护工程分局对于设有挡土构造物之边坡,原则上一年办理一次定期检测,台九线 162K+850 路段于2020年、2021年检测结果均属正常。事故发生前的2022年2月16日,宜兰、花莲地区发生最大震度4级地震,于2022年2月16、18、20日也持续有最大震度2级余震发生,交通部公路局东区养护工程分局于2022年2月16日下午1时57分即公告讯息,提醒民众地震过后山区道路易发生坍方、落石,非必要勿进入山区道路。

再者,事故发生当日上午7时30分至9时、下午3时至4时30分也有派员巡查,当时未见路段有坍塌、浮石掉落情形,该因地震位移所引起浮石掉落,委难苛责交通部公路局东区养护工程分局预见,其抗辩已善尽边坡管理、行车安全注意义务等语,应属可采,因此驳回家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