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警方及时扑灭车辆自燃!
11月16日,绥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辅警执行巡逻任务期间,发现路边一停车场内,有黑烟飘出。
“不好!着火了!”看到浓烟时交警立即向停车场内冲去,看见一辆小型客货车冒着滚滚黑烟,火焰在风吹下瞬间迅猛,车头被烈火吞噬成黑黢黢的车架,所幸车内和周边无人。
情况紧急,执勤民警一边打火警电话请求支援,一边迅速找来灭火器,冒着呛人的浓烟和烘烤的烈火,用灭火器对准起火点进行喷射。其他交警对周围可燃物进行排查。经过一番紧急扑救,火势被及时有效地控制,待消防人员赶到,一起将火扑灭,消除了安全隐患,保护了其他车辆和群众的安全。
因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及第三方物品损坏。灭火后,在场民警辅警紧急对该车车主进行了现场交通安全教育,告知车辆要定期进行维护,出门前对车辆安全性能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再行上路,防止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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