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杀人拟加重刑责、严限假释 蓝提案设「无差别杀害人群罪」

▲立委翁晓玲。(图/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27岁男子张文去年年底在台北车站、北市中山区南西商圈犯下随机杀人案,造成含他在内4死12伤,震惊社会。国民党立委翁晓玲提出修正「中华民国刑法增订第272条之2条文草案」,增订条文明定无差别杀人行为系以人群为攻击标的,应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全案目前已一读付委审查。

翁晓玲表示,近年来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无差别杀人事件屡见不鲜,这类随机攻击人群的犯罪行为,不仅难以预测,也极易引发社会恐慌,对人民生命安全与公共秩序造成严重冲击,危及社会整体安全。但现行仅能依《刑法》第271条普通人罪论罪,难以充分反映无差别杀人以不特定人群为对象、高度动摇社会安定的犯罪特性。

翁晓玲指出,为回应社会对防制重大随机暴力犯罪的期待,并补足法制不足,提案参考德国及日本相关立法例,建议在《刑法》中增订第272条之二,设立「无差别杀害人群罪」,以强化司法对此类高度恶性犯罪的评价与处罚基础。

翁晓玲另也提案修正「残害人群治罪条例」,将随机杀人纳入其中,明定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外也增订加严假释条件,犯本条例之罪,受无期徒刑之执行未逾30年,有期徒刑未逾三分之二、累犯未逾四分之三,不得假释。目前两案皆已于日前立法院会一读并付委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