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安佐背火焰枪闲晃信义区 北检不起诉
北检
艺人狄莺与孙鹏的儿子孙安佐去年6月与朱姓男子到北市信义区夜店附近,朱因携带改造火焰枪,2人均遭警方送办,由于事后鉴识单位难以鉴定该枪是否具有杀伤力,检察官因无从认定是否为管制枪械,认为孙、朱2人罪嫌不足,2日将2人不起诉。另朱男因本案曾与警方发生肢体冲突,被依妨害公务与伤害罪起诉。
去年6月16日,孙安佐与朱姓男子现身台北市信义威秀商圈,朱男腰间配戴1把改造火焰枪,引起在场民众惊慌,警方通知朱男说明,朱男供称瓦斯火枪并无杀伤力。警方报请北检检察官指挥侦办,搜索孙安佐与朱男。
警方在2人住处查扣匕首1把、弹头17颗、PAK空包弹20颗、改装火焰枪枪身、战术腰包、不明粉末、改装铁罐(含软管1支)、瓦斯罐2罐。检察官讯后谕知孙3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并责付父亲孙鹏。
警方将相关弹药枪械送刑事局鉴验,其中匕首不属于管制刀械;不明粉末未检出管制火药或炸药成分,仅含烟火类火药,不属于违禁物。至于弹头与空包弹部分,均不具金属弹头,认定不具杀伤力。
警方认为,孙与朱持有弹头与空包弹,涉嫌未经许可持有各类砲弹之主要组成零件罪,检方因案发时该条文尚未施行,依法不罚。
在改造火焰枪枪身部分,刑事局鉴验认为仅为市售瓦斯罐、打火机与矽利康枪组装,无枪管、击发装置;调查局则认为,无射发子弹结构;中央警察大学认定非火药枪、空气枪,也无法发射固体物体,皆无法鉴验。检方认为因相关鉴识单位均难以鉴定该枪是否具有杀伤力,无从认定是否为管制枪械,孙、朱2人罪嫌不足,予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