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长助诈团》贪所长曾酒驾撞人 法官谴责「不知悛悔」
收贿所长叶育忻,10年前酒驾曾遭法官指责「不知悛悔」。(李文正摄)
涉嫌向诈骗集团提供情资,以此获取百万酬劳,4日遭羁押的前宁夏所长叶育忻,传出2013年时酒驾撞伤别人,酒测值高达0.86,当时他因遭前女友提告窃盗、伪造文书,被判7个月得易科罚金,刚解决完此事随即酒驾,承审法官因此指责叶「不知悛悔」,但当时酒驾刑责未提高,被判罚9万元。
据指出,叶任职刑事局国际科,原本有机会获派国外联络官,2010年时却遭张姓前女友,指控叶趁她洗澡、熟睡时,窃盗她的现金及盗刷信用卡,前后金额高达30余万元,叶事后依窃盗、伪造文书,判处7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
叶后来被降调到阳明山国家公园警察大队(后改制为保七总队」,但2013月5月下午,他和友人在新北市新店区某餐厅聚会,席间喝了不少酒,结束后他执意酒驾,到板桥区找朋友。
叶后来开上国道,在新北市树林区境内,因酒后意识不清,与高姓男子驾驶的自小客车发生擦撞,国道警察到场处理,发现叶的酒测值高达0.86,依公共危险罪将他送办。
新北地院审理时,法官发现他与前女友的官司,才在2011年5月执行完毕,具有警察身分却知法犯法酒驾,在判决中指责他「不知悛悔」,但因当时酒驾刑责还未提高,最后判罚9万元,另与被害人和解收场。
据指出,叶虽然不时出包,但因反应灵活,处理事情迅速,所以仍获不少长官赏识,后来他转调台北市,先至大安分局服务,后来报考所长,原本下一梯次便可调升两线三星,但却禁不住诱惑,收贿向诈团提供情资,让警界大感错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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