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及扣除额分开提供资料 3月中前要申请

高雄国税局表示,可申请项目包括:(1)申请人本人与配偶的所得及扣除额资料分开提供、(2)不提供本人全部扣除额资料、(3)不提供本人医药及生育费扣除额资料。

网路申请可透过「财政部电子申报缴税服务网(https://tax.nat.gov.tw)」,以「内政部核发的自然人凭证」、「已申办网路服务注册的健保卡」、「其他经财政部同意的电子凭证」或以「申请人的身分证统一编号及111年12月31日户口名簿所载户号」等四种通行码择一线上申请。

高雄国税局提醒,为免除逐年申请的不便,申请后,当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所得及扣除额资料即分开或不提供,不用每年申请。

另于110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书上已勾选「夫妻分居」栏项者,则纳税义务人与配偶的111年度所得及扣除额资料也会分开提供,不用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