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非房客卻「一直來偷洗」 引發租客不滿 房東告上法院

嘉义王姓女子常到友人郭男租屋处使用洗衣机,却将其他租客正在洗的衣服拿起来,洗她自己衣服。房东得知租客不满情绪后提告,王女辩称郭男有同意,郭男否认并表示曾告诫「妳再一直来偷洗,房东会报警」。嘉义地院依侵入住宅窃盗罪应执行4月,缓刑2年,40小时义务劳动。可上诉。

郭男曾在2022年间收留过王女1、2天,王女因而得知郭男租屋处庭院有房东提供洗衣机予租客使用,去年2月、3月,王女擅自使用洗衣机洗涤自己的衣物。房东王男依据监视器报警提告。

王男表示,因为租客反应有陌生人会来使用洗衣机洗衣服,一开始没有提告,但是王女会把房客正在洗的衣服拿起来,洗她自己的衣服,才会装监视器搜证提告。她没有经过同意,就使用放在内院的洗衣机洗衣服,造成水电费的损失。

王女矢口否认,辩称有经过租客郭男同意,才会去使用洗衣机。

郭男作证时否认并表示曾告诫过她,「妳再一直来偷洗,房东会报警」。

法官审酌,侵入住宅窃盗罪最低本刑为6月以上徒刑,王女未经他人同意、侵入住宅擅自使用洗衣机窃取水、电能,始终否认犯行,考量素行良好,科以6月徒刑仍嫌过重,依法减轻其刑。依犯侵入住宅窃盗罪2罪各3月,应执行4月,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缓刑期间保护管束,1年内40小时义务劳动。

嘉义王姓女子到友人郭男租屋处使用洗衣机,却将其他租客正在洗的衣服拿起来,洗她自己衣服,房东得知租客不满情绪后提告。图/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