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警局内惨遭性侵一夜!淫警盘查「4hrs强上3次」:我被引诱了

▲一女子惨遭警员3度性侵。(示意图/CFP,下同)

记者郑思楠综合报导

安徽省合肥市一派出所33岁警员在侦讯案件的4个小时内,三度性侵一名被盘问的女性,事后承认跟女方发生性关系,但辩称是对方自愿,自己是被引诱的,甚至傻眼供述「她反抗是太兴奋」。日前,该警员日前被判刑4年6月,点燃外界怒火,认为判决过轻。

据《东方网》报导,33岁的张云龙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双岗派出所警员,为查办一起组织卖淫案,2019年10月17日凌晨1时许,酒后带领2名辅警以「核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为由,指示旅馆工作人员刷卡进入李女房间,之后将女子带回警局侦讯。

想不到,李女凌晨1时多到清晨5时多在警局内,惨遭张云龙三次性侵。期间,受害女的朋友宾馆寻人,也被警方带到警局看管。

2019年10月17日9时许,李女向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报案。9时30分至12时40分,经法医检查,李女面颊红肿右手手背靠近手腕青紫右腿膝关节上方内侧青紫。

21时许,张云龙主动到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说明情况,自称性关系发生属实,但这一切是女方自愿,但在庭审过程中,他就李女身体伤情不能作出合理解释。

事后,当地法院一审判张云龙入狱4年半。涉事警员却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2020年11月24日,合肥中院作出二审裁定,维持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张云龙有期徒刑4年6个月的判决。

合肥中院在二审判决书中称,张云龙借警员的身分被害人进行审查盘问,并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对于外界认为量刑过轻的质疑,大陆多名律师表示,「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只是民间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但该案暴露出执法人员的不规范,当地公安系统应开展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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