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控推拿師「跳上床」摸胸、磨蹭下體 法官發現1關鍵諭知無罪

新竹陈姓推拿师遭国小同学婷婷指控,她去年至陈男家中推拿按摩时,陈男不但碰触她乳头、拉她手碰自己大腿内侧,并以言语性骚扰:「你全身都被我看光光了,要不要我负责?」还趁机跳上她的身体磨蹭下体。法官审理时发现,陈男行动不便,实难想像可轻易以跳跃的方式移动身体,认为婷婷指控有问题,最终谕知陈男无罪。

婷婷控诉,去年4月去陈男住处针灸放血,陈男说她心脏不好,要帮她治疗,她躺到治疗椅上,一开始都正常,后来陈男叫她把眼睛闭上,之后就突然趴在她身上,用生殖器磨蹭她下体,还问她:「叭噗(指女性性器官)有没有感觉到热热的?」

婷婷说,因她受到惊吓,出言喝止,陈男还亲她嘴一下,又拉她的手去摸睾丸,还问「有没有感觉我下体的热气通到你的身体?」接着又摸她乳头并说「你的乳头,已经变软了,你全身都被我摸光光。」

陈男辩称没有碰触婷婷乳头,只有在治疗的过程中,碰触她胸部旁的淋巴和胸部中线,他是有拉她的手碰自己大腿内侧,但是要让她感受拔罐后温度的变化,至于对她说的那些话,是在开小学同学会时跟她开的黄腔。

交互诘问中,检察官问婷婷:「因为陈男是行动不便人士,可否具体说明,当时他如何跳到妳身上磨蹭?」婷婷回答:「因为陈男叫我闭眼躺在躺椅上,他就整个人跳起来趴在她身上,我吓了一大跳,大喊你在做什么!陈男就又跳下去旁边。」

法官审理,陈男为行动不便之人,实难想像可轻易以跳跃的方式移动身体,且婷婷所指诉的内容,跟另外2名证人所说互有龃龉,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婷婷所指述,无从形成被告有罪之确信,基于「罪证有疑、利于被告」之原则,谕知陈男无罪。

新竹陈姓推拿师遭国小同学婷婷指控,她去年至陈男家中推拿按摩时,不但碰触她乳头、拉她手碰自己大腿内侧,并以言语性骚扰:「你全身都被我看光光了,要不要我负责?」还趁机跳上她的身体磨蹭下体。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