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里不长、侧面还有痣」 小王的那话儿成偷情铁证
▲小王被指证「那里长度不长,没有割包皮」。(示意图/达志影像)
高雄一名林姓妇人在数年前与陈姓人夫有染,事后因为对家庭感到愧疚,于是向丈夫坦白,被「戴绿帽」的丈夫因此愤而提告两人。虽然陈男否认与林妇有染,但因林妇对他的生殖器外观「了若指掌」,不仅「不长,侧面还有痣」,在去年底被高雄地院依通奸、相奸罪分判两人6月、10月有期徒刑。
根据判决书,林妇因为深感愧疚,在2013年时向丈夫坦承,自己曾和陈男在2011年至2013年间4度上摩铁,丈夫愤而提告。陈男在出庭时矢口否认曾与林妇有染,坚称两人只是时常聊天的朋友,并未发生过性行为,是被「仙人跳陷害」。
认罪的林女当庭指证陈男的生殖器官「没有割过包皮、阴茎长度不长、侧面有一颗痣、大腿上有红点」等特征;并供称自己是在口交时看见的,且因很久没有与其性交,加上发生性行为时并未戴眼镜,只记得陈男的痣「不是长在正中间,从她的方向看过去是在左手边,离龟头较近。」经检察官当庭勘验后确认特征符合,林女之后也通过测谎,坚称被陷害的陈男则未通过。
除了林妇指证历历外,再加上两人之间的通联及简讯纪录中,陈男曾传简讯向林妇抱怨,其妻子拒绝与之发生性关系。法官认为,依照两人的联系频率、言谈内容再加上林妇能清楚描述陈男的生殖器官特征等事证,认定两人确有通奸行为,因林妇从一开始便坦承犯行,「尚见悔意」,以通奸罪判其需处有期徒刑6个月,陈男则是以相奸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均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