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年砸10多万与3女开房 每月却仅给妻6000元家用费
高姓男子2017年间透过交友软体认识卢姓、陈姓、廖姓女子,与3女多次开房,妻子发现后向4人求偿400万元,新北地院判处高男须赔偿200万元,另驳回3位小三求偿部分。(记者蔡雯如摄)
新北市一位高姓男子2018年间陆续以加班、出差为理由多次晚归,高妻某日在丈夫给子女的平板电脑发现订房纪录、性爱影片,仔细一看竟是丈夫与3位小三偷腥的画面,且其中一位小三还怀孕,高妻气炸怒向丈夫和3位女子偿400万元精神慰抚金。新北地院依据通讯纪录、3位女子证词,判处高男须赔偿200万元,另驳回3位小三求偿部分,全案可上诉。
高妻2018年间无意发现平板电脑中,有丈夫与卢姓、陈姓、廖姓女子的外遇证据,平板内有彼此的对话纪录、订房纪录,甚至还有性爱影片,且夫妻结婚纪念日当天,丈夫竟在外与陈姓小三发生性关系,不仅如此,卢姓小三还因此怀孕,令高妻崩溃提告。
高妻审理时表示,丈夫每月仅给她6000元家用费,却与3位小三多次开房,年砸10多万元入住高档酒店,享用美食,自己相当难接受,须向4人求偿400万元精神慰抚金。高男表示,自己外派至东南亚2年间,与妻子关系疏离,只能借由工作远离家庭,2017年间接触交友软体时,担心已婚身份遭人侧目,才会设定未婚、找到合适对象就结婚等个资,但仅为消除生活苦闷,并坦言曾与卢女交往10个月,但未与陈姓、廖姓女子交往。
高男表示,6000元家用费是先前与妻子的约定,但自己每月仍交出2.7万元缴纳房贷、小孩健保等费用,认为妻子指控不实,且求偿金额过高。法官依据对话纪录、3位女子证词等,认为高男欺瞒3女已婚身份,与她们交往,违反婚姻忠诚,判处他赔偿妻子200万元,至于3女则因无主观故意、过失,未成立侵权行为,因此驳回求偿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