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秀胸肌让女网友戳耍赖要摸回去 2度「捏奶」下场惨了

他秀胸肌让女网友戳,耍赖要摸回去,2度捏她的奶下场惨了。(达志影像)

一名有法学背景周姓男子,与某位脸书社团内的与女脸友妹妹聚餐,却频频向她秀出健身过的大胸肌,还请对方触摸,接着耍赖既然自己被摸,所以也要摸回去,接着两度伸进对方内衣里「抓奶」,当时就读高三的被害少女,事后在脸书抒发,并在成年后提告,获法官采信,台北地院依强制猥亵罪判周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A女控诉,「案发时正在念高三,因脸书社团好友周男称有东西要拿给姐姐,于是相约见面,我们先去吃百元义大利面,吃完晚餐走回捷运站途中,周男说他健身练有胸肌,我姐有摸过,示意我可以摸,我就用手指头戳了他的胸肌,他就立刻说为什么女生就可以摸男生,男生不能摸回去呢?然后就用手臂环绕我脖子勾着我,摸了我的胸部,当下我吓一大跳,脑中一片混乱。」

A女说,「我问他是不是也这样摸我姐,他回答对啊,这时我想要远离周男,所以赶快走去捷运站,但他一直跟着我,又上前第2次勾住我,把我勾到他的身体旁边,把手伸进我的衣领、胸罩里面,抓了我的胸部几秒钟才松手,回家后我立刻哭着跟我姐姐讲这件事情,一直到隔年5月我都还无法释怀,想起这件事情还是会流泪,我姐就建议我,要不要把事件过程在社团群组里公开叙述。」

A女表示,这件事情对她阴影很深,一直自责难过,案发当时未满18岁,所以只敢跟大姊讲,不敢让其他家人知道,后来成年了,也有经济能力,再加上社会风气的提升,这时才有勇气及能力面对这件事情,在109年提起告诉。

周男审理时,坦承2次触摸A女胸部,但矢口否认有何强制猥亵之犯行,辩称:我当时只是在跟A女打闹,A女并没有反抗,我没有要强制猥亵A女的意思。

A女则在脸书社团贴文内容为:「大家好,大家会被加进这活动因为有件事情我忍了好久,一直不知道该不该说,现在才讲或许为时已晚,不过我觉得是讲出来舒服点。」并详细描述自己遭周男骚扰过程。

法官审理后,认定A女于案发返家后,立即向其胞姐哭诉遭被告袭胸,并于陈述被害情节时因恐惧而哭泣之真挚情绪反应,且A女于案发后对周男所为,始终耿耿于怀,半年过后在胞姐鼓励下,将其遭被告强摸胸部之事贴文公诸于社团,希望透过此方式抒发心中情绪以及获得被告道歉等举动,足以见案发后A女的情绪及心理均因被告摸胸之猥亵行为而显著有所影响。

法官审酌周男与A女为友人关系,却未能尊重女性,以开玩笑为借口,违反A女意愿,在骑楼强摸A女之胸部数秒钟,造成A女心灵受伤,长期无法释怀,周男犯后虽否认犯罪,然其对于有摸A女胸部之事实并不否认,并承认其行为确有不当之处,而当庭鞠躬对A女致歉,因此判周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