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 ICS 第三階段 千億可贖回債利息列資產...業者有3贏
金管会宣布「台版ICS」第三阶段在地化和过渡化措施,一、允许保险业4.7兆元海外可赎回债(含国际板债)「利息」纳适格资产,有助缩减负债,业者可缓解增资压力锅、提振获利并增加保留盈余等三赢,二、2026年接轨ICS的长寿、脱退、费用和巨灾等四大风险,准再加15年认列。
以目前可赎回债约4~5%报酬率估算,4.7兆元赎回债中、估可认列资产约1880~2350亿元,此举将让保险业平均ICS提高1~4个百分点,缓增资压力,也因纳入分母资产,资产增加、负债缩小,可减少提存责准金,有助拉获利、增保留盈余,是三赢措施。
保险局长施琼华坦言,依国际保险监理官协会(IAIS)规定,因可赎回债在存续期间可能被赎回,不具固定收益性质,不属适格资产,例如保险业买了国际板债,不可赎回期限是五年,但现在都已逾五年,业者仍持有,依其规定,就会被剔除适格资产。
升息阶段,发行人都不赎回,导致保险业手握逾兆元可赎回债,接轨时吃掉资本,加重增资压力,除非要等降息、发行人赎回才能减压。
为减缓保险业接轨冲击、并维持债券市场稳定,金管会允许保险业在2023年底前、所持有约4.7兆元可赎回债,在最近可赎回日前的现金流量,可纳入适格资产;但2024年起新增的可赎回债仍适用ICS规定。
二是,过渡性措施,金管会允许2026年接轨ICS的长寿、脱退、费用和巨灾等四大风险,准再加15年认列。
施琼华坦言,相较于目前RBC制度,TW-ICS新增了四大新兴风险,对我国保险业是一大挑战,为协助业者循序渐进导入TW-ICS,在充分考量业者负担能力、参酌国际经验及业者建议,针对这四大新兴风险给15年的过渡性措施。
这过渡措施,指分母的风险性资产可分15年逐年增加,例如长寿风险系数是17.5%、大量脱退(指保单解约)若是个人保单系数是30%、团险是50%、费用风险系数(指保费因通膨无法缴纳)是8%、巨灾则依各公司面对情境自行设定。
例如2026年接轨后15年,A寿险公司个人保单脱退风险系数30%,就可采每年增加2%方式计提资本,例如2026年首年仅计算2%,2027年再加2%,依此类推,避免寿险业在2026年一接轨就得面临庞大增资压力。
为接轨TW-ICS,金管会分三阶段推出在地化和过度化措施,第一阶段是2023年7月,寿险业投资台股给15年调整期;第二阶段是同年11月,对ICS利率风险和净资产影响也给15年;2024年是放宽可赎回债认列并给新兴风险15年调整。
2026年寿险业要接轨ICS将正式取代RBC。计算ICS的分子是合格资本、分母是风险性资产,依规定,法定标准是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