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柬埔寨案」第二波宣判 高院再判角頭臨演李振豪18年
犯下「台版柬埔寨案」案的电影「角头」临演、竹联帮分子李振豪,与集团成员骗88名国人至柬国从事电信诈欺,检方分二波起诉,李去年4月先被台北地院判18年,11月再判他18年徒刑。台湾高等法院今年4月维持18年徒刑,今就第二波部分宣判,李振豪仍吞18年徒刑。
2022年传出有国人被诱骗至柬埔寨从事电信诈欺、被控制行动自由,检警查缉二波、救回数十人。检方分二波起诉,法院也分二波审理,前案有18名被害人,后案计有30名被害人。
去年4月13日,北院依人口贩运、私行拘禁等罪判李振豪18年徒刑,其余被告林晋宇、陈思玮、黄炫逢、杨家豪、郑学鸿、陈均翰、黄钰真、王契文等8人最轻判刑13年;第二波宣判部分除王契文外,李振豪再判18年,陈思玮也判18年,其余6人分别判处10年到16年6月徒刑。
检察官指控,李振豪等集团成员2021年11月起,与柬埔寨姓名不详的「八爷」、「筱白白」共组诈欺、人口贩运集团,从事招募、接送、办护照、订机票及统计、记帐等发放报酬工作,将国人运输到柬国后,彼此协助监控被害人。
检方查出,犯罪集团将被害人交付柬埔寨买方,每卖1人获得3到5万元报酬,之后又与年籍不详的「贾惇铭」、「Andy」、「竑毅」、「武男兄」、「山酥」合作,以台北市林森北路某大楼7楼为据点,由李振豪与柬国据点对口接洽人口贩运。李等人利用脸书刊登博弈、游戏客服、AV拍摄等广告,诱骗失业、信用红灯、高额负债、更生人、八大行业、走投无路或被仇家追杀的年轻人前往柬国工作,但被害人到达柬国后,护照随即被没收。
集团成员强迫应征者从事电信诈骗,如业绩不佳,则以殴打、电击、关入密闭空间等暴力手段相待,并恫「柬埔寨每天都有人卖器官」,应征者不敢对外求助。
高院今驳回李振豪、黄炫逢、陈思玮、林晋宇、郑学鸿、黄钰真上诉,李18年刑度不变;陈均翰、杨家豪撤销改判,杨被判11年2月、陈13年徒刑。
在电影「角头」担任临演的竹联帮分子李振豪犯下「台版柬埔寨案」,检方分二波起诉,一、二审分别都被判18年、18年徒刑。资料照片。记者王宏舜/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