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宅王情杀案无期改判15年 法院罕见提分手教战守则
▲「台大宅王」张彦文当街杀女友案,杀人罪部分今改判。(图/记者杨佩琪翻摄)
「台大宅王」张彦文2014年间,当街砍杀林姓女友47刀致死,还亲吻尸体、猥亵等行为,检方起诉求处死刑,一审获判无期徒刑,二审轻判21年6月,最高法院将杀人部分撤销发回,高院1日更审宣判,仍判刑15年、褫夺公权6年。可上诉。
高院这次更审仅针对杀人部分改判,至于强制、侵入住宅、恐吓危害安全等罪合并判刑1年、得易科罚金36万5000元部分,以及2个强制性交罪各判刑3年2月、侮辱尸体判刑7月部分,去年7月间已由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先行定谳。而这次更审杀人罪部分的改判,若上诉后定谳,将由检方声请订应执行刑。
本案发生于2014年9月间。就读台大期间参加电玩比赛夺冠,获得「台大宅王」称号、毕业后在知名会计事务所任审计员的张彦文(33岁),与当时22岁的林姓女友交往、同居。交往期间内,女友发现张男经常暴怒,半年后女友就打算分手。张男与女友计划到日本旅游,盼感情回温。但日本旅游期间,张男竟然对女友施暴,强拍裸照,扬言杀害女友,回国后女友随即分手。张男情伤后10多天后,竟然在上午8点许,埋伏在女友租屋处附近,等女友出门上班时,持刀当街砍杀女友47刀,女友当场毙命,张男还亲吻尸体,随即遭逮。
检方起诉后求处死刑,一审审理时,张男多次求死,并抄佛经、写信忏悔,「在世间多活一天,就对不起女友家属多一天,希望能陪她」;但又透过律师宣称愿赔家属1200多万元,他若被判死,就无法赔钱。家属不满,但一审法院认为他具有教化可能,因此判处无期徒刑。
案经上诉,高院二审审理时,张男与家属以1263万元和解,并先支付450万元。二审因此改判刑21年6月、褫夺公权6月,其中杀人罪从一审无期徒刑酌减为刑期15年;另得易科罚金之刑,则合并处1年。杀人部分再经更审后,仍判刑15年、褫夺公权6年。高院更审认为张男分手后即预谋杀人,购买钢刀;而犯后试图自杀,但未成功。合议庭也认为,张男犯案手段凶残,但毕竟是年轻人对感情问题处理不当,情状不同于一般杀人案件,再加上张男在审理期间,曾痛哭流涕,高院认为他有教化可能,因此改判15年。另外高院还罕见的提出感情分手的教战守则,以避免类似案件再发生。
▼张彦文高院更审时出庭。(图/记者吴铭峰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