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电不分割了 经部下半年提电业法修正
政院对此也要求经济部,须在下半年提出电业法修正案,维持一个台电营运方式。
经济部提出的三大理由是:一、现行状况已符合电业自由竞争环境,二、面对国际能源价格高涨,台电公司分割成三间小公司后,财务负担耐受力恐怕会比现况更为艰困,且国际趋势上,各国政府已陆续买回民营化电力公司,三、为达到2050净零转型目标,许多政策推动并非纯粹从财务考量出发,需要大型综合电业公司在背后作为支持。
经济部说明,依《电业法》第6条第五项规定,台电公司须转型为控股公司,并成立发电、输配电、售电的三间子公司,依法可报政院延长二次,如今已达到最终期限,须在2025年前成立公司、2026年1月1日前完成分割,也就是说,最迟2024年8月前就要编列三间子公司的预算送审。
经济部表示,15日已获政院同意,让台电公司维持单一大型综合电业公司营运,将在今年下半年提出《电业法》修正案,取消台电分割条文,并提送立院「一个台电」的预算。
经济部说明,当初《电业法》希望促进多元能源发展,营造自由的电业环境,但依目前实际情形观察,分割理由已不存在,不需将台电公司拆成三间小公司也能做到电业自由、多元发展目标,当前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已经成形。
此外,面对2050净零转型目标,需要台电作为大型综合电业公司在背后支撑,较能配合政府推行政策;经济部强调,执行新能源的投资并不容易,许多政策推动并非单以财务考量出发,民营公司难免以经济考量出发,与政策推动不见得完全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