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电未送核二环评 延役留后路
图为核二厂。(台电公司提供)
核二厂除役计划分别在2020年及2022年通过核安会及环评大会审查,台电以除役范围仍在厘清为由,未送审环评资料至核安会,至今未获得除役许可。核安会表示,台电已承诺按照预定时程完成除役工作,未来会持续请经济部督促台电积极办理;清大特聘教授叶宗洸直言,台电迟未送审环评文件,是为了延役做准备。
《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规定,台电须在核电厂运转执照到期前3年提出除役计划,经核安会审查同意核发除役许可,在25年内完成除役。另依照《环境影响评估法》,核电厂除役应进行环评。
核安会说明,确保核二厂除役作业符合《核管法》要求的4项条件后,将核发除役许可。其中3要件与除役计划相关,台电2018年送审、2020年通过审查,剩余1项条件是环境部认可的环评资料,核安会尚未接获相关文件。
清大教授叶宗洸认为,随着AI、半导体产业发展,无碳电力需求愈来愈高,赖政府执行的「非核家园」政策势必要做出调整,此时尚未除役的核二厂便有机会重启,台电正是因为看到有重启可能性,才迟迟不送审环评文件,为核二厂延役做准备。
另名清大特聘教授李敏则表示,赖清德从未松口延用核电,还成立国家气候变迁对策委员会,邀请挺核的和硕联合科技董事长童子贤作为副召集人,她质疑赖是否已决定不要核二厂了吗?既然政府推非核家园,为何台电迟不送件?显然厘清除役范围是借口。
核安会核安管制组简任技正何恭旻解释,因台电认为核二厂除役范围有问题,正在厘清,待变更完环评报告书,将送审环境部认可环评资料,只要确认符合法规要求,即可核发除役许可。一般而言,这份资料的审查时间不超过1年,若依台电承诺,核二厂应会在2048年前完成除役。
环境部环境保护司长蔡孟裕则指出,如果台电送件,将依照变更状况判断应循程序,例送件变更内容对照表,须通过环评初审;送件环境影响差异分析,则须通过环评初审及环评大会审查。
台电公司发言人蔡志孟指出,针对核电除役计划,台电一定会遵从相关法令去进行,没有特定考量和目的去拖延,至于环评资料尚未送审查,或许是实务、法规上存在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延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