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海端乡私有地光电案 当地布农族人反对怒批

台东海端乡大埔部落一处1.5公顷私有地申设太阳光电,业者5日在当地活动中心办理说明会,遭到当地族人反对。(读者提供/蔡旻妤台东传真)

台东海端乡大埔部落一处1.5公顷私有地申设太阳光电,业者5日在当地活动中心办理说明会,遭到当地族人反对。(读者提供/蔡旻妤台东传真)

台东海端乡大埔部落一处1.5公顷私有地申设太阳光电,业者5日在当地活动中心办理说明会,遭到当地族人反对。(读者提供/蔡旻妤台东传真)

台东海端乡大埔部落一处1.5公顷私有地申设太阳光电,业者5日在当地活动中心办理说明会,遭到当地族人反对。(读者提供/蔡旻妤台东传真)

台东海端乡大埔部落一处1.5公顷私有地申设太阳光电,因位于布农族部落旁,业者5日在当地活动中心办理说明会,当地族人均反对,认为必须依据原基法取得部落咨商同意。台东县政府表示,该地为私有地,且不受原基法需咨商同意权,仍希望业者多沟通。

「厂商和地主通通滚出去」业者5日晚间在当地办理说明会,到场的居民几乎一致反对设置。居民发言指出,光线反射会影响生活和行车安全,若遇风灾面板损坏而导致村民危安,另面板内化学成分对环境堪忧,造成村民焦虑、影响身心理健康。

居民说,设置光电将严重影响部落整体环境,破坏部落未来推动食农教育及农业观光,此外,政府推动青年返乡从农,却没农地可做,怒批「厂商业者赚钱村民受害、地主收租赚钱村民受害」。

居民批「地主是缺钱吗?缺电吗?为什么要跟厂商勾结呢?今天的光电板会影响我们的后代子孙,地主厂商通通滚出大埔部落」,并进一步表示,这案与知本传统领域光电案、池上公有地光电案内容大不同,总而言之,相关的法令如原基法,私有地应适时导入合宜民情的元素,才能达到部落的共识,也或许不会引起部落的怒吼。

县府日前对此案发布声明,开发案件于2020年7月31日前,即取得台电核准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并联审查意见书,也符合农委会2020年7月28日修正「农业用地变更使用审查作业要点」第7点之1但书规定,该农牧用地得申请变更使用。

县府指出,开发基地为私有地,无须依原基法经部落咨商同意,为降低附近居民疑虑,要求厂商必须办理地方说明会,持续与附近居民积极沟通协调。另,此案自2019年12月23日申请,2021年5月18日核准兴办事业计划,期间依各相关单位审查意见历经多次修正,并通过水保审核,一切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