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警局开最低薪资征才 没有1.1倍 遭疑中央地方不同调
台东县警察局澄清,此次招募的职务为临时人员,不在新政策适用范围内,且中央政策仅限于中央政府单位,地方政府未受相关经费支持,不受约束。(萧嘉蕙摄)
台东县警察局日前发布人事征才公告,开出月薪2万8590元招聘约用人员,有违行政院所提薪资新政,「中央政府约聘雇人员月薪应高于最低工资1.1倍」,引起一片哗然;对此,县警局澄清,新政未扩及地方政府,且此次招募职务为临时人员。
台东县警察局发布人事征才公告内容,招聘4名约用人员,月薪新台币2万8590元整,质疑薪资待遇与中央「不同调」。(摘自台东县警察局/萧嘉蕙台东传真)
抢救台湾低薪,行政院以「政府作为加薪引擎」、「薪资透明化」及「中小企业赋能」为轴,提出8项创新薪资对策,上月30日拍板定案,重点项目如政府约聘雇月薪应高于最低工资1.1倍、议修法调整薪资揭露门槛至新台币5万元。
行政院长卓荣泰表示,政府部门应带头,明年起中央政府的约聘、约雇、约用人员,以及劳务承揽进驻政府单位工作服务的基层员工,月薪应高于最低工资1.1倍(约新台币3万1449元)。
近日,网友发现台东县警察局公告招聘驾驶、水电工、厨工及木工专长各1名,限制高中职以上学历、具备相关证照及工作经验,月薪新台币2万8590元整,质疑薪资待遇与中央「不同调」。
台东县警察局公关科科长尤正廷强调,薪资新政局限于中央政府单位,地方政府未获相关经费挹注,无约束力;再者,此次招募职务非约雇人员,而是临时人员,亦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