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县府公告县有耕地放领 协助承租农民取得土地所有权

▲台东县府启动县有耕地放领作业。(图/记者杨晨东翻摄)

记者杨晨东/台东报导

台东县政府5日正式公告办理「县有耕地放领」作业,协助符合资格的承租农民取得土地所有权。县府表示,在中央宣布重启公地放领政策后,即着手启动各项前置作业,经内政部审议、县议会议决及行政院核定等程序后,已于4日获行政院正式核定处分,并自即日起依法办理公告作业,展现保障农民权益与促进农业发展的政策决心。

县长饶庆铃表示,农业是地方永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县府持续致力保障农民权益,公地放领政策更是落实宪法扶植自耕农精神的重要措施。此次县有耕地放领作业顺利推动,除有赖中央与地方通力合作,也象征多年来推动相关政策的努力逐步开花结果,让承租农民得以朝向「耕者有其田」的目标迈进。

县府地政处说明,自公告日起将依法通知符合资格的承租人提出申请,后续将办理现地调查及相关审查作业。申请人于完成缴价程序并缴清地价后,即可取得土地所有权。县府指出,此项措施除有助于提升农民耕作稳定度与长期经营意愿,也能建立明确产权制度,为台东农业发展奠定更稳固基础。

县府表示,未来将持续依相关法规推动放领作业,并提供必要行政协助,确保作业公开、公平、顺利进行,期盼透过政策落实,让更多在地农民安心耕作,共同推动台东农业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