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县议员严惠美涉贿选 与胞姊2人遭起诉
台东县议员严惠美(左一)去年选举期间涉嫌现金买票,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台东地检署近日侦结起诉严惠美及胞姊严亚美。(萧嘉蕙摄)
台东县议员严惠美去年选举期间涉嫌向4名投票人现金贿选,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台东地检署近日侦结起诉严惠美及胞姊严亚美,对此,严惠美表示,尚不清楚此事;另民事部分,台东地方法院今年8月间一审判决严惠美当选无效,案件上诉中。
现任台东县第11选区县议员严惠美和胞姊严亚美,去年3月至10月间,陆续向森姓、简姓、连姓、陈姓4名具有投票权民众,以每票1000元至2000元现金买票。台东地检署日前侦查终结,严氏2人均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之投票行贿罪嫌,依刑事诉讼法第251条第1项提起公诉;4名收贿民众坦承犯行,不起诉处分。
对此,严惠美表示,尚不清楚此事,会和律师讨论。
另外,严惠美涉贿选遭时任竞争对手、前县议员高美珠提出当选无效之诉,属民事案件,今年8月间,台东地方法院依证述判决当选无效,全案上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