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小货车自撞路灯翻覆 女驾驶走人恐遭罚锾吊照

台东市中兴路3段22日下午发生小货车自撞路灯意外,车辆当场翻覆,并造成1座路灯毁损,然而警方获报到场时,报案人表示女驾驶已经离开现场。(台东警察分局提供/蔡旻妤台东传真)

台东市中兴路3段22日下午发生小货车自撞路灯意外,车辆当场翻覆,并造成1座路灯毁损,然而警方获报到场时,报案人表示女驾驶已经离开现场。(台东警察分局提供/蔡旻妤台东传真)

台东市中兴路3段22日下午发生小货车自撞路灯意外,车辆当场翻覆,并造成1座路灯毁损,然而警方获报到场时,报案人表示女驾驶已经离开现场。(台东警察分局提供/蔡旻妤台东传真)

台东市中兴路3段22日下午发生小货车自撞路灯意外,车辆当场翻覆,并造成1座路灯毁损,然而警方获报到场时,报案人表示女驾驶已经离开现场。(台东警察分局提供/蔡旻妤台东传真)

台东市中兴路3段22日下午发生小货车自撞路灯意外,小货车当场翻覆,并造成1座路灯毁损。警方获报到场时,报案人称女驾驶已经离开现场,台东警分局强调已联系驾驶到案说明,警方提醒,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2条最高可处3000元以下罚锾或吊扣驾驶执照1至3个月。

台东警分局表示,22日13时20分许接获民众报案,在台东市中兴路3段401巷与南岛大道路口处发生交通事故,经员警到场了解,1部自小货车沿南岛大道东往西方向行驶,行经路口处,因不明原因撞击路旁路灯,小货车当场翻覆,并造成1座路灯毁损,员警到场时驾驶已离开现场。根据报案人指出,当时为1名女性驾驶脱困后便自行离开,目前正由台东分局交通小队联系该驾驶到案说明。

台东警察分局表示,该小货车自撞路灯后,没有依规定处置,竟将车辆丢在路上迳自离去,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2条,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肇事,无人受伤或死亡而未依规定处置者,处新台币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锾,逃逸者,吊扣其驾驶执照1至3个月,警方也在此呼吁用路人行经路口应减速慢行,并遵守各项交通安全规则,不仅保护本身安全,也维护其他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