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天停堤外被拖吊 北市交大:照罚照收费
每逢台风来袭前,一堆车主忙着要将停在水门外的爱车挪走,否则就会遭到拖吊,不过有媒体报导「堤外拖吊、免收费用」,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队13日特别澄清,根据北市府早在98年的公告,除非是没有在拖吊2小时发布讯息,否则被拖吊的车主,必须依规定缴交拖吊、保管费,还要被开罚单。
▲在「苏力」来袭前,北市府关水门拖吊未移出的车辆。(图/东森新闻提供)
北市府在98年3月16日公告,于台风、超大豪雨期间,除未于车辆开始拖吊2小时前发布讯息免于处罚外,其余未依规定将车辆自行移出河滨公园者(含停放于划有停车格之停车场),依违反「台北市公园管理自治条例」13条第4款及20款规定,按第17条规定对行为人或车辆所有人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锾,并需依规定缴交拖吊、保管费。
而这次苏力台风,台北市政府应变中心于上午9点即发布关闭水门相关讯息, 下午3点才执行拖吊,讯息发布至执行已经超过2小时,因此,被拖吊的车主,仍必须照规定缴费及受罚。
北市交通大队也提醒车辆遭拖吊民众,如需查知车辆被移置何处保管场,可利用本市1999市民热线查询,另领车时应提示车辆资料证明及领车人身分证明,并缴交拖吊、保管费,才能顺利领回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