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哥大并台湾之星 引爆电信三雄频宽争议

两大电信合并案听证会前夕,掀起频宽超标风波;主管机关如何审议成为市场焦点。这也恐将是台湾大哥大总经理林之晨上任3年以来,面对的最大挑战。(图/财讯提供)

根据《财讯》报导,台湾大哥大合并台湾之星,引发的频宽超标争议愈演愈烈!去年底,台湾大发动奇袭,抢先在远传合并亚太电信之前,宣布并购台湾之星,原合并基准日暂定为今年9月30日,无奈先后遇到了NCC(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新旧委员换届、数位发展部门的成立,再加上超频争议引发的战火,让电信业老大哥中华电信罕见直接点名炮轰,预料将让合并时程持续延宕。

《财讯》报导指出,这次超频争议的引爆点有两个层次,第1,《无线电频率使用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电信业者在1GHz、3GHz、6GHz以下使用频率不得超过总频宽1/3,但合并后的台湾大却肯定超标。第2,超标的部分,聚焦于1GHz以下低频频宽将超标10MHz。

铁律?总频宽上限必须遵守

首先从法规来看,台湾大哥大经理林之晨认为,1/3的上限并非铁律,仍有解释空间。事实上,第12条还有第4项排除条款,也就是在频率使用效率、电信事业间营业之让与、受让或合并等市场因素变化,或者其他重大公共利益等考量之下,实际可使用的频宽,可以不受第一项限制。

不过,其他同业却持不同的看法。中华电信董事长谢继茂强调,第4项的例外如果直接排除第1项的限制,犹如将例外规定当成合并案帝王条款,将超频就地合法化,极不合理。

根据《财讯》报导,远传总经理井琪也表示,在合并亚太电信之前就先考量过超频问题,这本来就是铁律,也是当初政府避免资源过度集中,修改《电信法》的精神所在,不然老大哥中华电信一家就独霸了。但修法之后,总频宽上限的分母,从「释出总额」变成了「业者得标总额」,这只能事后才计算得出来,实作面的确有困难。

「不过,我不会心存侥幸,一切都会遵法,远传超频的部分该缴回就缴回,法规一定要遵守,不然就乱了套!」井琪强调。

与远传站在同一阵线的亚太电信说,过去与国碁电子合并时,即转让出部分频段予台湾大,以符合频宽上限之规范。其后与远传电信进行5G共频及持股协议,同样基于符合法规频宽上限之规范,为避免争议,转让出部分频段给中华电信。

然而,《财讯》分析,中华电信买下亚太电信900MHz频段后,在3GHz、6GHz以下均超过3MHz频宽。为此,中华电信提出投入偏乡基地台扩频、优先涵盖交通干道沿线,以及弱势族群的多元资费方案等增进公共利益措施,在有条件之下,NCC才核准中华电信无须缴回超频频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