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男子赴陆杀人 一审判16年
台籍郭姓男子涉嫌在中国大陆广东射杀陆籍男子后潜逃返台,桃园地方法院今天依杀人罪嫌,判决16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8年,全案仍可上诉。
郭姓男子涉嫌在101年12月间在大陆地区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世界金融中心「德纳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枪射杀大陆地区人民谷姓被害人后,潜逃返台。
检警在调查中发现,郭姓与被害人因为有嫌隙,以拜访友人送礼之名,找到谷姓男子,并在被害人与配偶通话时,持枪射击被害人背部及左胸部,导致双肺及心脏破裂、失血性休克而死亡,郭男事后搭机来台,企图躲避查缉。
全案由大陆公安部提供情资请求法务部协助侦查,经桃园地检署侦办并提起公诉,桃园地方法院今天一审判决郭男16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8年,至于另一陈姓台商在案发后潜逃出国,已发布通缉。10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