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中心转型行政法人 科技部:提升我国太空领域竞争力

立法院今(19)日三读通过《国家太空中心设置条例》,原属国家实验研究院辖下的太空中心,将转型为直接隶属于科技部的行政法人。(本报资料照)

立法院今(19)日三读通过《国家太空中心设置条例》,原属国家实验研究院辖下的太空中心,将转型为直接隶属于科技部的行政法人。科技部表示,未来将协助推动太空产业与人才培育,提升我国在全球太空科技领域的竞争力。

《太空发展法》于111年1月20日施行,科技部依该法规定,并为顺利推动各项专业太空活动与业务,规画成立专责法人。

科技部提到,考量国家太空中心多年来肩负我国太空科技发展,并完成执行各项太空计划与任务,因此将国家太空中心转型为行政法人。相关程序于今日三读通过。

科技部指出,依据设置条例规定,未来行政法人国家太空中心将肩负研拟与执行国家太空计划、进行太空科技之研发与技术移转及加值应用、促进太空科技国际合作及交流、协助推动太空产业及技术升级辅导、进行太空事务相关法制研究、办理国家发射场域相关业务、办理发射载具与太空载具登录及发射许可审查业务、培育太空科技人才与推广太空科学普及教育及推动民间参与等业务。

科技部强调,《太空发展法》的施行,奠定我国太空发展重要法制基础,提供公私部门相关法律依循,有利产学研各界开发更具前瞻性技术,加速太空科技发展。在国家太空中心完成转型为行政法人后,除延续执行现行太空计划与科研业务外,将被赋予更多协助推动日益蓬勃发展的太空产业与人才培育等太空事务,可预期将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全球太空科技领域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