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ART 專家:深化供應鏈合作、增台商資金配置效率

台美签署台美对等贸易协定,完成争取对等关税及232关税最优惠待遇等目标。专家指出,此将提升台商赴美投资的可预期性与资金配置效率,台美以「台湾模式」深化供应链合作的架构正式成形,但仍得留意关税豁免与投资免税计划的资格与操作等细节。

台美签署台美对等贸易协定(Agreement onReciprocal Trade,ART),达成争取对等关税及232关税最优惠待遇、确保粮食安全与军工韧性等6大目标。

行政院表示,台湾进一步争取到共计2072项输美产品可豁免对等关税,包含蝴蝶兰、茶叶、芒果、观赏蛙等,输美只需课最惠国待遇(MFN)税率;若从出口值来看,豁免对等关税产品2024年输美金额约99亿美元,占台湾适用对等关税产品输美金额36%。

KPMG安侯建业税务投资部执业会计师丁英泰分析,台商赴美投资的可预期性与资金配置效率将获提升。232条款关税的最优惠待遇,将进一步巩固台湾企业在高科技供应链中的地位;台湾半导体及资通讯企业赴美设厂及营运所需输美的原物料、设备、零组件等亦可豁免对等关税及232关税,令赴美投资业者更具优势。

丁英泰补充,随着关税不确定性下降,台美以「台湾模式」深化供应链合作的架构正式成形,为台商赴美投资计划的推进提供更稳定的制度环境。由于美国各州税制、法规及投资诱因差异显著,企业在设定营运模式与跨国交易时,仍需审慎评估投资架构、利润分配、移转订价与法律遵循等面向,并及早因应外派员工赴美的签证、个人所得税与社会保险等议题,以确保后续营运能如期落地并保持适当弹性。

KPMG安侯建业税务投资部执业会计师张智扬表示,对等关税15%不叠加是指美国对台湾输美产品适用的对等关税,不会额外叠加在原本的最惠国待遇(MFN)税率之上,当输美产品原MFN小于15%时,以15%为税率,若MFN本身就大于15%,则以MFN计算。

张智扬提醒,台湾企业应立即盘点输美产品是否豁免,计算税负变化,把握对等贸易协定的竞争优势。此外,美方提供给全球的豁免对等清单中,仍有337项属目前对台湾豁免、但未载明在协定中,未来若美国调整政策仍须留意。

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全球贸易及供应链税务咨询服务执业会计师吴雅君表示,就此次关税谈判成果而言,将强化无论是半导体产业或传统制造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不仅有助深化台美供应链合作,更进一步巩固台湾在全球关键科技供应链中的核心地位。

吴雅君说明,未来台湾企业应对的策略方向大致可分为3个面向,首先,由于美方政策调整仍具高度不确定性,如232关税未来仍可能扩大适用范围等,企业应定期评估品项是否可能被纳入调查。

吴雅君表示,再者,留意关税豁免与投资免税计划的资格与操作,例如零关税配额量、免税期间、核准流程等细节,将影响未来赴美投资成本结构;最后,面对美国针对出口至中国的AI晶片持续收紧,供应链需评估跨国布局是否可能受到美中科技管制的连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