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贸易首批协定 拚7月生效

历时一年,台美贸易首批协定于1日在美国华府签署,该协定包含第一阶段五议题(贸易便捷化、良好法制作业、服务业国内规章、反贪腐、中小企业),前言及八个章节,共81条条文。根据条约缔结法,应于签署后30日内报请行政院备查,并于条约生效后,主办机关应报请行政院转呈总统公布,并送立法院查照。

据了解,因为经贸办谈判团队上周末才刚自美国返台,预计近日向总统蔡英文、行政院长陈建仁报告后,就送行政院备查,力拼7月生效。知情官员认为,在双方签署后其实对彼此已经有约束力,只是要把程序走完。

对于外界仍对首批协定内容有不解之处,官员表示一直以来都有在做社会沟通,包含与相关利益团体交换意见,以及对大众先公开文本,「沟通将不会停歇」。

针对剩下七项议题,邓振中4日受访时表示,将在第二阶段陆续谈判,其中我方希望以农业、劳工、环保三项议题为优先,这也是双方都比较没有争议的部分。至于剩下的标准、数位贸易、国营事业、非市场政策及做法,因为处理上比较复杂,加上部分在美国还有争议,可能会摆在比较后面做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