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2 公顷以下农地变更光电 市府坚持三大原则 经发局依法办理说分明

台南2 公顷以下农地变更光电,市府坚持三大原则,经发局依法办理说分明。(中时资料库)

台南市政府为以中央非核家园为目标,善用台南日照优势发展太阳光电,带动能源转型,并在生态、生产、生活中共存共荣,一直是台南市政府不变的立场,截至 112 年 8 月底止,本市太阳光电同意备案共11,557 件,备案容量达 4,042MW,预估年发电量约 52.06 亿度,年减碳量将近 262.1 万吨,地面型设置达 2.34GW、屋顶型亦达1.69GW,市府坚持「生态优先」、「生存优先」、「意愿优先」3 大原则,期望透过推动屋顶型及营农型光电一地多用的方式发展太阳光电。

市府于太阳光电推动上获得国内外多项肯定,本府以台湾永续发展指标SDGS 目标7「确保所有的人都可取得负担得起、可靠、永续及现代的能源」项目获得 2022 亚太永续行动奖「银奖」殊荣。SDGS 不只是目标,而是地方政府如何落实永续未来,无论政策面、社会面、第三部门、公民意识都需环环相扣,共同织就蓝图,才能创造城市的永续价值。今周刊对此进行 2022 永续城市 SDGS 评比,本府获得「最佳绿能发展奖」之殊荣,肯定了台南市府对于绿能发展的推动不遗余力。下半年度更以「阳光电城3.0,永续发展齐净零」,荣获 111 年国家永续发展奖,也是全国唯一以绿能推动获奖的政府机关单位。

依据农委会109 年7 月28 日修正农业用地变更使用审查作业要点,非都市土地农牧用地、林业用地、养殖用地及都市计划农业区、保护区之农业用地,2 公顷以下不同意办理变更,惟符合该要点七之一条第二项但书规定者,得申请变更使用,【第七之一条第(二)项:属中华民国一百零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前经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并联审查意见书或行政院核定「一百零九年太阳光电6.5 GW达标计划」列管有案之太阳光电专案推动区域。】。

市府依前述规定受理已取得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并联审查意见书之案件得申请变更使用之 2 公顷以下农地,其申请兴办事业计划仍需经过市府相关局处审查,包括经发局、农业局、水利局、环保局、地政局、都发局…等相关局处共同把关,依各局处执掌法规严格把关,而审查核准案件或审查中案件,市府亦于官网建置「太阳光电透明治理专区」,将相关案件审查流程公开透明化,以最严谨审慎的态度面对外界审视。

另农变审查作业要点修法迄今已逾3 年,市府检讨2 公顷以下农地申请变更光电案件已无推动之必要,并于 112 年 3月 30 日公告同年 4 月30日后不再受理2公顷以下农地变更案件,市府经济发展局再次强调,所有光电申请案均依相关法规办理,实质审查过程严格把关,未来也将监督核准案件要确实依法建置,并加强施工与营运查核,确保光电政策正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