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3律師加入詐騙集團並洩密 1人收押禁見、2人交保
陈姓、黄姓及唐姓3名律师,涉嫌加入诈骗集团并泄密,屏东地检署指挥调查站及警方,27日至3人住处及办公处所搜索,查扣相关证物,讯后认为3人涉嫌重大,向屏东地院声请羁押禁见,地院裁定陈嫌收押禁见,黄嫌及唐嫌各以15万元及1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
经查,陈嫌及黄嫌分别为台南市中西区及东区律师事务所的主持律师,唐嫌则为陈嫌事务所的受雇律师。陈嫌加入诈骗集团后,负责处理集团旗下車手遭查缉后的法律相关事务,指派律师担任落网車手的辩护人,监视其应讯过程,确保落网車手不会供出上游成员。
陈嫌取得落网車手的侦讯笔錄、是否遭羁押等资讯后均转给诈骗集团,由上游成员评估管控风险、调派人力及认列亏损,让集团得以存续运作。另黄嫌及唐嫌都知道陈嫌是诈骗集团成员,却利用担任辩护人的机会,将相关当事人涉案情节及羁押庭检阅侦查卷宗等资料,提供给陈嫌阅览。
检察官讯后,认为3嫌犯组织犯罪条例第3条第1项后段参与犯罪组织、刑法第339条之4加重诈欺罪及同法第132条第1项泄漏国防以外应秘密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28日凌晨向屏东地院声请羁押禁见3嫌。
屏东地院最终裁定陈嫌羁押禁见、黄嫌及唐嫌分别以15万元及1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
屏东地检署。记者潘奕言/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