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 8-15层大楼 9成未完成公安申报
高雄城中城大火发生后,内政部扩大纳管8层以上的大楼都应定期办理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申报。(洪荣志摄)
2021年高雄市盐埕区城中城大楼发生46死、43伤重大火警后,政府决定纳管8至15层集合住宅大楼,并要求从今年起每3年应办理1次公共安全检查申报。不过,台南市政府工务局却发现,距离3月底申报截止日只剩4天,全市应申报199件,却只有10%完成申报,未依规定申报者最高可罚30万元,还可连续处罚。
从事公安检查业务的叶先生认为,8至15层大楼申报公共安全检查是新的规定,大楼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委托合格的厂商代办公安检查后,厂商通常不会逐件申报,多数都等到所有委办大楼全数完成安检后,再一次申报。因此,预估3月底申报期限截止前,申报量应该会暴增。
担任大楼管委会主委的李太太也说,大楼接到市府通知需办理公安检查申报后,已委托专业公共安全检查公司办理,厂商向她保证一定会在申报期限截止前完成申报。
工务局表示,根据内政部《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签证及申报办法》,原先只规定16层以上的住宿类建筑物,每2年应该办理1次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申报;但因楼高12层的城中城大火后,内政部决定扩大纳管8至15层大楼,才新增8至15层大楼从今年起每3年也应安检申报1次。
其中,屋龄未达20年的8至15层大楼,即2004年1月1日以后取得使用执照者,应该在今年3月31日以前完成申报;屋龄20年以上的8至15层大楼,即200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使用执照者,应在2024年3月31日以前申报。如果没有依规定完成公安申报者,依《建筑法》的规定,将处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还得连续处罚。
工务局指出,台南市16层以上的大楼共有342件;至于8至15层大楼屋龄20年以下有199件、屋龄20年以上有678件。根据新的规定,大楼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应该委托经中央认可的建筑物公共安全查机构办理公安申报作业,检查项目包含:直通楼梯、安全梯、避难层出入口、升降设备、避雷设备及紧急供电系统等6大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