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88槍擊案槍手羈押期將屆 有逃亡事實...延押2個月

台南88枪击案枪手孔祥志一审被判8年,并科罚金20万元,不服上诉二审审理中。然而,日前他以老母亲需要照顾为由,声请具保停押未准,如今羁押期限将届,经讯问孔,并听取检方及辩护人意见后,认孔仍有继续羁押的原因及必要性,台南高分院裁定自11月1日起延长羁押2月。

台南高分院指出,孔因犯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等案件,前经本院认为孔犯罪嫌疑重大,前已有逃亡大陆地区的事实,符合刑事诉讼法中羁押原因,非予羁押,显难进行审判或执行,有羁押必要,裁定自8月1日起羁押3月。

如今羁押期限即将到期,经讯问孔,并听取检察官、辩护人意见后,认为孔仍有上开继续羁押的原因及必要性,自11月1日起延长羁押2月。

孔因不能安全驾驶致交通危险、伤害等2罪,经桃园地院及台南地院先后判刑,去年向台南高分院声请应执行刑,经裁定2罪应执行1年。

然而,他因涉88枪击案与同案洪政军逃亡大陆,去年2月25日自大陆押解回台后入监执行,上述两案8月1日执行期满。孔主张,家中尚有智力逐渐退化的老母仰赖他照顾,请求具保停止羁押。

台南高分院认他涉犯罪嫌疑重大,前已有逃亡大陆地区的事实,自前案执行期满后,自8月1日起羁押迄今。

台南学甲枪击案枪手孔祥志称一人犯案,一审被判8年,并科罚金20万元,不服上诉二审审理中。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