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男暴打80岁嬷「头破血流、骨折」 法院判无罪!原因曝光
2018年月间台南市有1名80岁阿嬷,在仁德区成功里活动中心休息时,遭60岁伊姓男子持报夹暴打狠踹,导致阿嬷头破血流、腿部骨折送医,伊嫌被依杀人未遂等罪嫌移送起诉,检方声请羁押,台南地院审理后以伊男有精神障碍导致欠缺辨识行为违法能力,判决不罚,但须受监护处分做精神治疗2年,可上诉。
▲伊姓男子持报夹暴打狠踹,导致阿嬷头破血流、腿部骨折送医,台南地院审理后以伊男有精神障碍导致欠缺辨识行为违法能力,判决不罚。(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2018年2月16日上午7时50分,被告伊男走进仁德区成功里活动中心内,看见被害人余姓阿嬷坐在长桌边的椅子休息,突然拿起放在桌上4根铝制报夹的其中1根,先朝被害人背后敲打了一下,被害人被打回头询问「打我干嘛?」。
被害人起身要离去时,被告伊男马上又持报夹朝其背部和腿部殴打,质问「你哪里人?」、「你祖先是哪里人?」后,接下来伊男狠踹被害人左小脚,导致脚踝当场骨折,被害人痛到跪地不起哀嚎。伊男还不停手,再拿另一根报夹,狠朝着跌坐在地的被害人头部猛打,被害人被打得头破血流,被告仍不停手,狠狠抽打其背部,一直打到报夹变形弯掉。
台南市归仁分局文贤派出所获报到场时,拦下准备离开的被告伊男,伊男不断咆咆哮「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我是美国人」…。经警方强力制服依杀人未遂等罪移送台南地检署侦办。
警方查获伊嫌时,伊男自称患有思觉失调症(以前称精神分裂症),但没有提出任何就医及诊断证明,在伊男没有提出罹患精神性疾病的证明前,检方认为应视同正常人,伊男无端对毫无恩怨的长者,狠心持报夹暴打,下手凶残不留情,幸好被打的阿嬷命大,如有个万一,结果就不是现在这样。检方向法院声请羁押伊男。
惟法官审酌犯嫌有精神疾患,被害人伤势尚无生命危险,而羁押乃限制人身自由最重处分,两者权衡之下,认无羁押必要性,因此驳回羁押之声请,并谕知将犯嫌限制住居,让他无保获释。
台南地院法官审理时,委托嘉南疗养院鉴定伊男的精神状态,发现他患有「第一型双相情绪障碍症」,犯案时处于「躁症发作,重度,具精神病特征」,被告辨识其行为违法的能力已达完全丧失,才会涉案。法官采认精神鉴定报告,认为伊男有精神障碍导致欠缺辨识行为违法能力,依法判决不罚,但须受监护处分做精神治疗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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