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男超商買東西轎車未熄火 遭喝茫移工偷開走
30岁泰国籍蔡姓移工去年2月3日傍晚饮酒后,在台南归仁长荣路段发现石姓男子轿车未熄火偷开走,开车到中西区民生路段违停遭拦查,经警查询为失窃车辆外,呼气酒测值每公升0.68毫克超标,法官认他犯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吐气酒精浓度0.25以上及窃盗罪,应执行5月。
石男当天晚上8点开车行经归仁区长荣路某超商前,车辆未熄火即进入超商购物。不料蔡经过发现后,竟趁机将车开走。石发现车龄将近30年爱车不翼而飞,慌张跑到归仁警分局报案。
案经归仁警分局通报失窃车辆后,当时在线上巡逻民权派出所副所长江昀龙等人,发现该车正进入市区,晚间11点多发现轿车违规停车在民生路一段路旁,除车辆未熄火且车内隐约有驾驶1人身形,经拦查后酒测值达每公升0.68毫克。
蔡于警询及侦查中均坦承不讳,与石于警询时证述相符,以及现场照片、监视器画面截图等佐证,认事证明确。
台南地院认蔡酒后驾驶窃得轿车,后因警方巡逻发觉被害人已报失窃车辆违规停车,警方上前拦查,并测得蔡呼气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68毫克,蔡漠视自己及公众行的安全,惟念他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并非不良,且酒后驾车尚未造成他人伤亡或车辆毁损,窃得车辆已归还被害人,被害人表示不提出窃盗告诉等一切情状,依法量处其刑。
法官认他犯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25毫克以上之罪处4月,又犯窃盗罪处2月,应执行5月,可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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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院认泰国籍蔡姓移工犯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25毫克以上之罪处4月,又犯窃盗罪处2月,应执行5月,可易科罚金。图/读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