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女导游住公司「凌晨遭性侵」!男友兄弟宿舍侵犯:酒后乱性
▲女导游与男同事一起住在公司,结果遭到性侵。(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柯振中/综合报导
台南市一名陈姓导游与女同事小花(化名)某天因工作需要,共同在公司宿舍内过夜,怎料他饮酒以后兽性大发,数度动手性侵小花,且全程并未使用安全措施。台南地院审理后,判陈男2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须向公库支付5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内容,陈男与小花都是台南某旅行社的员工,2人2023年11月间因为工作需要早起,于是前一晚一起睡在公司的二楼宿舍。
怎料陈男酒后兽性大发,不顾小花是他朋友的女友,在违反小花意愿的情况下,强行将人压在床上,并且动手侵犯得逞,给小花造成了极大的阴影。
事后陈男被告上法院,在审理中坦承犯行,并与小花调解成立,承诺将分期付款,弥补小花的损失。台南地院审理后,判陈男2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并须向公库支付5万余,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