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女遭家暴躲高雄「13天后离奇身亡」 前男友复讯结果曝

台南女遭家暴躲高雄「13天后离奇身亡」,前男友被传唤到案。(中时资料库)

台南市33岁女子遭陈姓前男友家暴,造成身体多处受伤,独自带着10岁女儿逃离台南搬至高雄,未料8日晚间身体不适被送医,左营警分局警方获悉被害人遭家暴重伤,以伤害及家暴案件单一窗口移转台南警方调查,没想到,被害人9日晚间病情恶化不治死亡,警方改以伤害致死案件通报台南警方处理,桥头地检署今天下午传唤陈姓男子到案,但因陈表示要请律师到场,直到晚间检方才进行侦讯,检方复讯后裁定陈男5万元交保,同时要求一周2次须到住所附近派出所报到。

台南市第五分局表示指出,9日晚间接获伤害通报后,即已传唤陈男到案进行侦讯笔录,但事后接获女子死亡消息,因女子死亡地隶属高雄桥头地检署辖区,因此检方指示台南警方将案件资料送往桥检。

桥头地检署今天下午传唤陈男到案,不过陈姓男子要求律师陪同,所以直到律师到后才开侦查庭,直到晚间8点半左右,检察官裁定陈5万元交保,并要求1周2次须到住所附近派出所报到。

高雄市左营分局表示,8日晚间9时55分接获被害女子胞妹报案,表示她的姊姊被打受伤送至荣总医院急诊室,启文派出所警方到荣总医院处理,该胞妹表示,她姊姊日前在台南市住处被前男友打伤,但不清楚状况,必须等姊姊清醒后再说,员警于是现场告知权益,提醒她若姊姊清醒后可至派出所提告。

9日被害人家属晚间8时52分到派出所正式报案,表示被害女子凌晨有清醒,说5月28日在台南市中西区家中遭前男友徒手殴打,左营分局启文派出所受理后,通报案发地台南市警察局台南市第五分局,并依职权通报家暴中心。

据悉,被害女子5月28日在位于台南市北区公园路住处遭43岁陈姓前男友徒手暴打,陈男逃离现场后,被害女子和家人讨论后,唯恐再受害,因此带着10岁大的女儿逃离住处,搬至左营区和家人暂居。

被家暴女子9日10时3分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启文所于晚间11时25分许接获荣总通报,随即请家属至派出所,家属10日凌晨3时到派出所制作第2次笔录,并以伤害致死罪通报台南市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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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地检署检察官今天上午相验死者遗体,指示警方,因发生与结果地有无因果关系尚需判定,故全案须待13日复验结果,再行研议由左营分局或台南市第五分局主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