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北門區槍擊案涉案槍手 法院凌晨裁定羈押禁見
台南市北门区枪击案许姓涉案枪手,经台南地检署检察官向台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法官漏夜开庭后,认为许涉犯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等罪,犯罪嫌疑重大,并有串证及逃亡之虞,今天凌晨约零点30分裁定许羁押禁见。
法官裁定理由指出,许坦承犯行,涉犯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未经许可持有手枪罪、未经许可持有子弹罪、刑法第150条第2项第1款、第1项后段意图供行使用而携带凶器在公共场所聚集三人以上下手实施强暴罪、刑法第305条恐吓危害安全罪等罪,犯罪嫌疑重大。
许涉犯未经许可持有手枪罪嫌,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罪,法官认为他畏罪逃亡规避追诉、审判程序可能性甚高,且许于案发后旋即出境,参以有频繁出入境纪录,有相当理由及事实足认有逃亡之虞。
法官认为,许虽坦承犯行,但就开枪动机及共犯涉案情节,都避重就轻,且仍有共犯尚未到案,许知悉相关共犯或证人联络方式,如容任交保在外,极有可能前往勾串共犯或证人,或灭检察官碍于人力尚未查获的证据之虞,最后裁定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
台南市北门区枪击案许姓枪手落网,南警押解到案后法院裁定羁押禁见。图 /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