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无照酿6死!马3车主可罚1.2万 律师曝:恐有连带赔偿要扛

记者罗志华综合报导

三对年纪在16到21岁的情侣,于1日深夜驾车出游行经台南台江大道工明二路口时,因超载、超速压过桥面凸起处,导致车辆失控撞上路旁工厂、6人全数罹难,警方查出,驾驶不但无照,车子也是借来的;律师范振中分析,出借车子的车主,很可能需负担民事赔偿家属责任,刑事部分,则因借车与车祸因果关联低,成立机率不高,但律师丁昱仁则认为,「车主不须负担任何责任」。

▲台南6死车祸,车主出借车辆给王姓无照驾驶人,可能得负担赔偿家属的责任。(图/记者林悦摄)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车主同意无照驾驶人开车,罚缓6千到1万2千元,而《民法》184条后段规定,「违反保护他人之法律,致生损害于他人者,负赔偿责任」,范振中律师指出,无照驾驶属违法行为,车主明知驾驶人无照仍出借,于6死车祸中,须对家属负担赔偿责任。

律师李岳洋指出,若无照驾驶人谎称,是替某位有照驾驶向车主借车,最后却是自己无照开车,责任归属则有待厘清

至于刑事过失致死部分,范振中律师及李岳洋律师都认为,刑责成立对因果关系要求较严,即使车主明知驾驶人无照、仍借车给他开,但无照的人上路,不一定就会发生车祸(无照的人,也可能有好技术),「借车」与「车祸发生」的关联性不高,被定罪可能性相当低。

但丁昱仁律师认为,车主不须负担任何法律责任,「车主出借车辆,并不能预期驾驶人会怎么开」,本件车祸肇因于驾驶超速、超载,与车辆来源无关,「无论他的车是跟家人借、租用,或甚至偷来的,驾驶人的行为,才与车祸有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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