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药局遭举报哄抬口罩 检警府大动作上门「却未发现囤货」
▲台南市消保官杨璿圆指出,该药局负责人陈姓药师否认媒体披露情事,现场搜索尚无发现口罩囤积情形。(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新冠肺炎疫情不断升温,行政院宣布全面征用医疗口罩,19日经媒体披露台南市大爱药局却能手握百万口罩货源,更以每个15元高价出售,爽赚灾难财,黄伟哲市长十分震怒、下令彻查,由消保官联合台南地检署、市调处及卫生局、警察局等机关前往该药局查缉。
消保官杨璿圆指出,该药局负责人陈姓药师否认媒体披露情事,表示系友人请其代为订购4月30日以后疫情缓解,口罩征用解除后之医用口罩;另同意地检署、市调处及市府人员,于一楼药局卖场及二楼住家进行搜索,经现场搜索尚无发现口罩囤积情形,目前已由检调机关查扣该药局口罩进货单据,并请业者到台南地检署提出说明,厘清相关事实。
黄伟哲市长强调,政府绝对不容许危害、妨碍防疫工作进行的囤积跟哄抬的行为,请民众及贩售业者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市府、地检署及市调处都会严加查办。呼吁在防疫期间,希望大家能「相忍为防疫」。
市府法制处指出,截至19日止,计受理书面陈情口罩价格异常12件,电话陈情10件,消毒用酒精价格异常案4件,总计26件,目前积极查核,搜集相关事证,如确有哄抬、囤积将积极查处,移送台南地检署、公平交易委员会,绝不寛贷。
台南市政府呼吁,在防疫的重要时刻,举国上下皆已做好万全准备因应,中央政府并且调配防疫物资,务求将疫情影响减到最低,但仍有部分不肖厂商,哄抬、囤积口罩等物资,借此大发灾难财,严重妨碍社会安全。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61条规定,若针对口罩等征用防疫物资进行囤积、哄抬价格且情节重大者,可处1年至7年有期徒刑,得并科500万元以下罚金。如有发现囤货或哄抬物价之现象,可拨打消费者服务专线1950或洽各县市政府消保官投诉,为全民健康把关,共同维护民众的权益及国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