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水一區處止水栓「假施工」 4技術士圖利廠商貪汙起訴

基隆地检署侦办自来水公司基隆服务所「假施工」图利厂商案,查出颜姓、陈姓技术士,涉嫌勾结下包商将建商已做好的水表伸缩止水栓拆掉,换上台水的止水栓,拍下施工前后对照照片后,再换回原本的止水栓,负责监造的技术士也配合,让厂商向台水申领未实际施作费用。基隆地检署昨侦结,将颜等4名技术士及2名厂商,依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起诉。

起诉书指出,第一区处颜、陈姓技术士,负责办理采购案件之新装设用水设备工程设计事项(即设计人员)。连、唐为前技术士,负责办理采购案件新装用水工程监造、验收、核销等事项(即监造人员)。涉嫌在民国106年、107年利用采购案中重复设计「伸缩止水栓」,让厂商以不实单据申领未实际施作费用牟利,再收取李姓业者每件数千到数万元不等贿赂。

检方查出,有三家建商建案完工后已安装好止水栓设施,但颜男等仍重复设计由水公司安装,厂商事实上并未安装,却仍以止水栓向水公司请款。

第一区处受理新建案申设水表流程,是由「设计人员」依据申请人之用水申请,实际至个案现场查勘后,视现场用水管线等设备及条件,填载「用水设备设计书」叙明个案分表位所需要材料及數量,同时制作结算明细表用以核发施工费用予下包厂商;设计人员再将设计书、结算明细表等相关文件一并交「监造人员」,由监造人员依设计书所载材料及數量,开立材料領料单交下包厂商,由下包厂商向台水公司領取材料施作。

监造人员必须监工确认下包厂商实际施作分表位,再于施作完成后,依下包厂商实际施作數量核给施工费用。

起诉书指出,会有假施工情况,是因建商为了加快速度,先向台水公司购买分表位材料并自行在各分水管安装伸缩止水栓,于此情形下,因建商向台水公司所购入的分表位已装设完毕,第一区处「设计人员」即不得再于设计书上重复设计「伸缩止水栓」材料或在结算明细表不实列上「装置分表位」施工项目及數量,且第一区处「监造人员」亦不得于下包厂商未实际施作分表位时核给施工费用。

因此下包厂商于分表位已由建商自行装置完毕时,因无须施作,自不得仍向台水公司请領「装置分表位」施工费用。因此才会有重复设计的手法,法骗取台水公司付款。

基隆地检署侦办自来水公司基隆服务所「假施工」图利厂商案,4技术士涉嫌图利厂商,昨侦结依贪污起诉。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