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公司化三读通过 拚2024挂牌

立法院会27日三读通过台铁公司化条例,朝野立委认为,台铁公司化最高指导原则是行车安全,盼劳资齐心改革带来台铁重生与永续经营。图为27日台北车站站务人员执勤的状态。(邓博仁摄)

攸关台铁公司化的《国营台湾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设置条例》昨天三读,确立台铁公司由政府独资经营,现有1484亿元债务由交通部成立基金承接;董事会设安全管理委员会;现职人员不裁员、不减薪。同步修订的《铁路法》,也让台铁公司土地活化不受《国有财产法》限制。公司化母法完成后,待16项子法完备,台铁公司预计2024年上路。

历经太鲁阁死伤悲剧,交通部长王国材去年上任后抛台铁转型方案,除对《铁路法》提修正草案,也推动公司化,两法案昨完成三读。行政院长苏贞昌说,这只是往目标前进一步,政府会继续完成提升安全和经营效率的任务,让台铁脱胎换骨,并信守承诺保障员工福利。

台铁公司化条例针对公司体制,明订台铁公司由交通部设立,董事会设11至15人,台铁局业务由台铁公司概括办理。

在安全部分,董事会成员应有1/3为铁道、运输、产业管理等领域专家,并设置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查行车安全。同步修订的《铁路法》,明订铁道局应就事故及异常事件检讨,要求台铁公司限期改善;若有违反规定者,得要求究责惩处。

面对台铁累积的1484亿元债务,台铁公司将由政府独资经营,债务由交通部编列预算设立基金处理。

针对在职员工权益保障,除具公务员身分者得依意愿转调其他机关,其余人员全数转调台铁公司,不得因公司成立裁员,年资、薪资及劳动条件维持现状。已办理退休、抚恤者,继续适用现行规则,退抚金由交通部编列预算支应,总金额粗估需654亿元。

为扩大营收,台铁公司为办理铁路运输及附属事业,若涉及都市计划变更,得依《都市计划法》办理迅行变更。《铁路法》修正案也配合土地活化不受国产法限制,只要经主管机关核准,得办理其经管的国有不动产开发、处分或收益,不受国有财产法第28条「公用财产不得为任何处分或擅为收益」限制。

同时,《铁路法》也松绑观光列车弹性票价,只要路线具观光性质,得依服务内容收取费用。

王国材则感谢朝野立委对公司化的支持与指正,交通部并指出,《台铁公司条例》中设置安全委员会、资产及取得方式、既存短期债务处理方式及原机关员工相关权益等重要内容,亦参采纳入工会版相关意见。